EHS新股东系统

本公司的原则是:身为本公司的股东,同时是本公司发展新事业的信息提供者,企划提案者及共同经营者。根据本人的希望,以本公司之「顾问」「高级顾问」「地区代理人」身份,并持有相等之名片,进行各种商业活动。

 

股东是商业合作伙伴

EHS视股东为情报提供者,物业经纪者,企划提案者,共同经营者,商品提供者等商业合作伙伴。

 

股东及业务伙伴有优先权

签约条件与同行者相同时,EHS优先股东及业务伙伴。我们称之为优先购买权(First Right Refusal)

 

募集股东及业务伙伴

EHS正在募集如下股东及商业合作伙伴:赞成和支持我们的宗旨,并愿意出资本金100万日币(2004年3月1日现在)。有意者请与我们联系。

 

 

成为我们股东的七个好处

1股东及业务伙伴可以得到自身行业的商机。


2可以得到休闲式酒店的管理技术秘诀。


3信息提供费
经由股东及业务伙伴介绍的项目并成交,本公司将支付项目总成本的1.5%的信息提供费。


4房地产中介费
房地产买卖成交时,将有机会得到由买主或者卖主支付的3%的中介费。


5顾问报酬
本公司每年支付折合100万日元出资金的6%之金额作为顾问报酬。


6新开发项目的优先投资权
EHS集团旗下之休闲式酒店的新开发项目的投资基金有优先投资权。


7商机来自相互交流
本公司的数十名股东及业务伙伴,通过相互交往,可以得到新的商业机会。